法律问答

我是外地媳妇嫁到上海,结婚满10周年,可在年龄未满35周岁时与前夫离婚了.所以还是外地户口.可我们离婚到现在一直未去派出所变更户口.我想咨询下.如果这样的话.我如果再与前夫复婚.我还可以继续在我35周岁时,把户口迁到上海吗?谢谢

离婚
2019-08-02 00:33: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夫妻双方不够收养孩子的年龄,就无法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而收养人年龄不满30周岁,不符合《收养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 离婚之后发现前夫已经生了孩子还可以起诉的。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 办理离婚证,户口迁移到哪里,就在哪里办理,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
      
    一、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地辖区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