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因为家暴,要起诉离婚,但是期间一直在帮六合彩黑庄老板写单,我担心我爸爸会举报,如果被举报,会怎么样?我又该怎么做?但是离婚是必须的,妈妈受不了,崽女也受不了了,有考虑协议离婚,但是不可能,我爸爸而且不想给我妈妈任何财产

离婚
2019-08-02 06:23: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方起诉离婚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根据《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根据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以及父母有无赠与的明确表示等具体情况按以下原则认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结婚之前为其购置房屋出资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那么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配。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这种情况下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置房屋,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或女,那么该房屋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 共同财产的确定法律有规定的。
    根据婚姻法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既使法院判决了偿还债务的处理方法,你们的债务人仍然可以向你们各方或者双方主张他的债权的,但是当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 当下,法院一般认定家暴行为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公安机关的接警记录;二是受害者自拍受伤的伤情照片;三是医院的伤情报告;四是证人、证言。五是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
    家暴受害者可收集这些证据向法院起诉。因此因为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可以依法保留上述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