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之前借了网贷然后现在逾期了好几期他们本身的利息太高然后协商还款对方不同意还打联系人电话,还轰炸联系人,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2019-08-02 12:22: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网贷还款,首先,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资金充裕,按时还款,因为如果你不按时还款的话,会造成个人信用影响,还会产生罚金滞纳金等费用,还有就是建议提前将还款资金打入还款账户,不要临时抱佛脚,因为有的会因为银行的问题导致贷款逾期。

    最后,若借贷人是经过另外的银行账户转账到贷款银行的账户进行还款的话,那么借贷人还需考虑好其转账时间,提早办理转账手续,避免在当期还款日的最后时间内账款无法到账,造成个人信用不良等。
    所以,向贷款机构申请了贷款,贷款还款期间,借款人一定要注意以上相关问题,不要因逾期还款或是其他意外而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 借款合同出现逾期的情况,有关利息的追讨如下:
    1、出具欠条时明确约定利息。约定从欠款之日起,应向债权人支付利息。
    2、出具欠条时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如果欠款人不同意承担利息,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欠款人注明还款期限,如果在约定的还款期限之内欠款人未能偿还欠款,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时就可以向欠款人主张逾期利息,这个利息一般为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3、出具欠条时同时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这样对债权人的保护更周全,当事人可以得到从欠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照约定利息计算的息金。
    4、出具欠条时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
    对于这种情形,债权人应当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之前,和欠款人协商,让欠款人在欠条上注明同意支付利息或者还款期限。这样就可以按照上述三条的标准操作了。
  •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个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民间借贷利率问题的规定。 由此可知,借钱一方对于没有超过24%年利率的利息拒绝支付的话,出借一方可以通过诉讼来索要;如果是超过24%但不超过36%的年利率的话,法院既不保护也不反对,超过36%年利率的借款一方可以要求出借方返还多给的利息。
    借贷双方因利率利息的问题发生纠纷,建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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