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婚后买的平房,房产证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拆迁后给两套楼房,房产证上还是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要卖一套,我现在一个人能办过户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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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没有房产证能获得补偿吗?一般来说,
房屋产权证具体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没有产权证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形。第一,各种证件齐全,只是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这种情况房屋所有权人就不必担心了,房屋属于合法建筑。依法也应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待遇。
缺失的产权证不必补办,只是在发放安置费时会扣除掉其办理产权费时应缴纳的费用。
第二,证件或手续不齐全的违章建筑
在此情形下有些还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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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
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
合同未备案,那么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的。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也是有可能进行更名。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则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购房合同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因此购房合同是有效的法律文书,合同能否更名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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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
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
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
3、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买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一个条文,一个用词,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避免以后的风险,比较陪购费用和诉讼费用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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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