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今年一月十号我租房的房屋管理人员A找我借钱,然后说他是房屋出租的合伙人,说到时候如果不能及时还我钱可以通过借我的钱用来抵扣房租。我就微信分了两次转账给他一共5000元,后来到了时间经过我催了几次,他勉强的一月十七号还给我500元,他现在就是想赖账不还。也没有写欠条就是有微信的聊天记录,还有他用一张普通收据写的2500元的借款收据,另外的其他证据证明就没有了,谢谢

2019-08-03 06:11: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QQ聊天记录可不可以作为证据在法院被提起,作为证据被法院所采纳?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三条 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二)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   
    (三)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   
    (四)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   
    (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全面收集。   对电子数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或者检验。   第九十四条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   
    (二)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 借钱没打借条到期不还款,应当收集借款证据,如果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追讨债款银行的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打印转账记录的方法:
      
    1、网银打印:登录网上银行,点击转账汇款,选择转账记录,找到需要打印的记录,点击回单打印即可;
      
    2、柜台打印:带着身份证和开通网银的银行卡到银行柜台也可以打印。
  • 如果到期不还,你可以起诉他。诉讼时效是两年,从欠条上写明的还款日期届满开始计算,超过两年不主张你的债权,你就丧失了胜诉权,到时就很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了。你可以委托你父母代你起诉,写份授权委托书给他们就可以了。
    另外,你们没有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只是拿着债务人的房产证,你们设定的抵押是无效的,你不能行使抵押权。最好找债务人签订一份书面抵押合同,以保障你的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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