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某企业因向银行借款,以企业自有房地产办理抵押担保,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的债务发生期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最高担保金额1000万元。银行在2016年10月6日和10月8日分别发放贷款400万元和500万元,期限分别到2017年7月5日和2017年10月7日,2017年4月25日法院对抵押物查封,银行对查封不知情,2017年7月5日,企业归还到期借款400万元,2017年7月6日银行对该企业新发放贷款400万元,2017年10月7日对到期500万元办理借新还旧,目前企业在银行借款与查封前相同,请问,按照物权法规定,银行贷款是否享有抵押权

抵押担保
2019-08-03 14:1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银行贷款发生信用卡纠纷,《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抵押权是一种法律协议,当资金借入人不能支付债券或票据所要求支付的款项时,它能够保护资金借出人。抵押权赋予资金借出人从协议中确定的资金借入人资产的出售所得现金中获得偿还的权利。
    在被称作抵押协议的法律文件中,借贷双方规定了各项抵押条款。根据《物权法》第179条的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

  • 1、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买方支付定金后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定金或要求买方房产转让价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如卖方收取定金后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要求卖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二十违约金。由此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签订后,如买方拒绝交付任何定金而违约,应向卖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卖方拒绝收取任何定金而违约,应向买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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