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现在和一家人有房产纠纷,我无偿让他住了几年,现在他说我卖给她了,但是从来没有收过租金。我们也没有签订任何卖房合同。但是这个房子时间比较早了,我家房子的证据也没有了,只有人证能证明以前房子是我的。现在他们这家人在2008年法院出具的离婚协议书(还是判决书,搞不清楚)上记载:说我家房子是“他们共有财产房子,归女方所有”。这个能当做我们之间关于房子纠纷的证据吗?难道他们的离婚证明就能当做房产所属权属于他们吗???

2019-08-03 17:33: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这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一般也是婚前财产。
  •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交了定金没签合同,定金能不能退会出现四种情况:

    不能退。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七条。

    能退一部分。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 和《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

    能全部退或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见《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 和 第一百二十二条。

    能双倍返还定金。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和 《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七条。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存续阶段的财产,您的情况属于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但当事人可以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
    (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诉,待法院审理后,才可依据法院的裁判申请执行。
    温馨提示:
    关于离婚协议是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
    1、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2、裁机构的裁决;
    3、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4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
    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介入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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