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您好。我是北京城镇居民1999年在大兴农村购买一处农村房屋房屋使用证已过户。我本人户口也已迁入本村。现在原房主要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请问法院能支持原房主的请求吗,谢谢,

2019-08-04 12:35: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收养需要有民政部门的收养关系证明,拿证明,还有你和孩子的户口本身份证去派出所即可以办理迁移户口证明。
    办理收养很麻烦。
    一、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 保险合同的无效,是指保险合同虽已订立,但由于违反国家规定或者其他原因,合同在法律上自始不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不受合同约束的情形。根据无效的程度和范围,可以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情况。其中部分无效指合同的某些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引起保险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有:
      
    1、基于民法上的原因,如《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保险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有欺诈和胁迫、无权代理、双方代理、恶意串通以及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行为。
      
    2、基于保险法上的原因,如:
      
    (1)超额保险;
      
    (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
      
    (3)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保险人未对投保人作出说明的免责条款等。
      保险合同无效,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在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当事人因无效保险合同取得的利益应当依照民法上对无效合同处理的原则,或者予以返还,或者予以收缴。
  • 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有效。工伤事故发生后,在当事人双方的意愿下,经过双方协调后确认和同意赔偿金额的,应该签订工伤事故赔偿协议,并注明违反协议的责任承担,参照《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
    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1、有单位缴纳社保,缴费标准相同的话,待遇上没什么区别的。区别在于:城镇户口可以自己缴纳社保,但农村户口不行,必须由单位办理缴纳。
    2、目前政策,社保异地(跨省、跨地区)转移,仅养老保险可向户口地转,还需要是城镇户口。
    3、符合转移条件的,先去户口地社保机构开户,开具接受函及获取相关社保转移资料(当地社保机构名称、开户行名称以及账号等),再到转出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回户口地办理转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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