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2017年11月8号在 现金借款 平台上借了网贷3000元,因为资金没周转开,别人钱我的钱没要回来,导致逾期了,现在要我还4145.93,我一直有接他们电话协商还款日期,但是他们轰炸我通讯录说联系不上我。现在我想处理这比欠款,但是利息太高他们不给我调低,我该怎么做

2019-08-04 12:5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司法实践中,对利息的计算要注意以下几点:
    1、无息推定
    无息推定就是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
    合同法施行以前,基于保护贷款人的利益,都是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利息。
    但是合同法对此作了根本性改变,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对利息没有做未约定的,不计算利息。
    2、合理利率
    所谓合理利率,主要是依据合同法第211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利率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按照这些要求,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其第211条规定确认当事人之间关于借款利率的约定时,因当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没有关于限制民间借贷利率的具体确定,仍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
    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

  • 1、超过36%的。超过的部分,即使利息已经给了,也可以要回来;
      
    2、24%以内的,法院予以保护;
      
    3、24%-36%之间的,超过24%的那部分利息已经给过的,不能要回来;还没有给的,也不能要。

  • 1.目前所有银行信用卡还款逾期的利率都是一样的,均为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算复利
    2.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利息计算的本金是当月消费款项的总和,计息时间是:从消费当天开始计息!并不是很多卡友想像的以逾期的天数计息。 
    3.除此之外,由于持卡人没有按时还款,银行还会收取滞纳金,滞纳金的比例更高:总金额的5%,而且月每个收取一次。
    4.逾期还款是指超过银行规定的最后还款期限,未及时足额将所消费款项存入指定账户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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