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情是这样的:10年的时候我大学刚毕业,我舅舅是卖挖机的,他已我的名义买了3台挖机,后舅舅破产了人也在坐牢了,然后我之前买的3台挖机的按揭贷款我去查过了已经都换清了,之前我是我舅舅还了一部分!人坐牢后就一直没有还款!但是大型机械好像如果客户还不出钱总公司会去帮我还钱的!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不欠银行的钱了!但是昨天我收到了杭州挖机总公司的法院传票了!我应该怎么办?这个挖机,其实不是我买的我到现在挖机都没看过一眼!然后我名下是没有财产的!房车什么的都是我妈妈的名字!

哎!刚毕业年少无知啊!什么也不懂!法院的传票我已经拒收了!不知道做的对不对!我才24啊!帮帮我!

2018-08-20 09:29: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民间贷款的话,应当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即民间借贷中,双方可以约定贷款的利率,但是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六。双方如果就借贷发生争议可以诉诸法院。法院对于利率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不予以保护,如果双方有约定,在百分之二十四到百分之三十六之间的部分可以支持给付。
  • 债权人在债务追讨时,起诉到法院的,对于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可能会判处其承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1.购房按揭是指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2.如果贷款人未及时的还月供,银行会按照其累计的逾期还款天数计算滞纳金的,而且对于贷款人的个人征信也会有不良记录的。
    3.一般银行对于连续3个月未还月供的会下发律师函告知,拍卖其抵押的房屋,如果自身月供有压力可以提前向贷款银行申请延期还月供业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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