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农贸市场买菜时,与老板发生争执,被周围人劝解,我心怀不满,便打电话给我两位朋友,便给两位指认了老板,我躲在了暗处,两位朋友就来到老板面前挑衅与他发还是呢个争吵,便殴打了老板,造成了老板面部外伤与轻微脑震荡,那么这个老板的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呢?

2019-08-04 13:5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中,只能依据轻微伤的损伤赔偿,有的病人确实有脑震荡的症状,但医疗和休息时间也不会超过半年。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可起诉至法院。
  • 跟旅行社出行都有保险,是由保险公司负责医疗赔偿的,旅行社的责任也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的,如果出团前没有给你保意外险的话旅行社的责任会大点,旅游意外险是附加的,要通过旅游者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购买的,出发前旅行社会和游客沟通是否需要购买等。
  • 通常情况下,如果只是造成了轻微伤害的,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因此一般不会被刑事拘留,但是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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