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17岁,被陌生人诈骗手机,数额已达3300元,但在派出所录笔录时,说谎了,手机其实是他向朋友买的谎称是在xx商城买的,已经删除了购买记录,请问这样算犯法吗?会有什么处罚?可以撤案吗?

刑事辩护
2019-08-05 07:1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数额较大:个人数额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2、数额巨大:个人数额二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3、数额特别巨大:个人数额一百万元以上,单位数额二百五十万以上。
  • 当事人不可以申请撤案。信用卡诈骗是刑事案件,属于国家公诉案件,已经立案的,只有经过侦查,不构成诈骗的,才会撤销案件,不由当事人申请撤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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