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相亲结婚一星期后离家出走半个月要求离婚。开房记录照片都有。男方要求离婚赔偿结婚所有费用20万。协商不成。原因是女方一共收到彩礼钱8.5万,金货钱1.8万。女方以嫁妆形式还回3万。不愿意赔偿20万。所以因赔偿费用协商不成。女方要求女儿回去继续过。男方要求写女方写保证书。不平等的那种。要求:1.以后再离家出走闹离婚愿意赔偿结婚费用20万。其中女方父母亲戚都在保证书上签了字按了手印。回家之后。女方作为诚意。把给女儿压箱底的钱1.7万。交给了男方保管。金货也给了男方保管。因感情不和没多久后女方又要离婚。我想请问保证书有法律效应吗?会赔偿20万么?

离婚
2019-08-05 08:27: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 婚后财产均分 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离婚后,孩子问题一般是一人一个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我的答案能给你带来帮助,请点击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
  • 女方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提出损害赔偿的情形,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具体的赔偿金额要结合过错程度、认错态度、男方的经济能力、女方的精神损害程度、女方自身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后由法官作出判决。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 犯罪、吸毒 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关于孩子抚养权,要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三、关于离婚的时间,简易程序为三个月。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 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 习屡 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上述情形的,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