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说买卖二手房,买家通过中介贷款,第一次被拒贷,现在卖家问第二次能不能贷款成功,买家和中介都保证不了能够成功贷款,卖家怎么办?

2019-08-05 10:01: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必须是合法合规的,房产中介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
    1、确保合同签订真实有效的责任合同真实有效包括房屋的权属情况;房屋的抵押登记、典当、查封等权利限制信息;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房屋买卖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这是房产中介的责任。
    在通常情况下,中介难以对伪造的证件进行判断,这超出了其能力范围,中介对其提供的信息并非是一种保证责任,而是一种谨慎、勤勉的责任,尽到合理的注意即可。
    2、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需要承担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现实生活中二手房的买卖一般是通过房屋中介进行的,中介公司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所以对于二手房中介公司的职责也要明确,中介有义务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所售房屋的产权状况登记信息。
  • 二手房贷款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 只要房屋现在产权完整属于房主就可以进行买卖过户。
      贷款没有还清的房子不能买卖,需要贷款结清后才能操作买卖,也可参照以下流程办理买卖:
      
    1、转按揭: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买方虽然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申请贷款。这样房主就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 按照二手房交易的惯例,买卖程序如下,先由买方交付定金签订协议,再交付首付款办理网签手续,再由买方申请住房贷款,银行同意房贷通知后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办理房屋交割,交割后卖方领取剩余购房款。如果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则按照合同约定及上述程序确定那一方违约在前,如果一方违约在前,导致另一方无法履行的那么可以免除另一方的违约责任
    比如买方不交纳定金或首付的,卖方有权不予办理过户。二手房买卖经常出现房屋已经出租或者抵押的情况,而按照我国法律“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抵押”。因此,对抵押或租赁的房屋一定要在买卖前要求卖方处理好抵押或租赁的第三方权利问题。
    如果由此导致买方损失的,买房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如果房屋有其他共有权人,那么买方应当取得共有人同意方可买房,否则合同可能被宣告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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