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了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公司我是法人,我的社保己经交完了个体社保,现在工商执照的让我办理社保我怎么办,我还交个体的那种行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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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社保? 办理流程:
一、携带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纳税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4、开户银行帐号的有效证件(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5、地方税务部门发放的税务登记证。
二、社保处审核资料,办理单位新参保登记手续,并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单位新参保登记后,再办理职工新参保登记,次月起按月到所属的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参保登记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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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则第56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即: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收益也归个人者,对债务负个人责任;以家庭共同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消费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其收入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者,其债务由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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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双方签字确认,没交社保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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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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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