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买方,限购前买二手房,在居间方与卖家签了协议,交于卖家5万元定金。但是现在突然出现限购,首付款由3成提高到6成,造成首付款不够买不了房。请问这5万的定金能要求退还吗?

2019-08-06 03:02: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买二手房的定金付给谁,  
    一、买二手房的定金付给谁  买二手房的定金交付给房主。买主可通过与房主拟定定金合同的方式控制法律风险,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房主提供的房产信息存在真实性问题或产权涉及抵押担保、产权不清晰等问题的,房主应双倍返还定金。  首先要确认对方的确是房主;  其次,在房主确实不能到场的情况下,如果其有充分的授权证据,由他的朋友代签定金合同是可以的。  
    二、买二手房要缴纳哪些税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购房者来说,买二手房需要缴纳的税费有以下几种:  
    1、土地增值税。但对于为改善居住条件而上市的公房,免受土地增值税;对于以投资为目的的公房入市行为,按公房出售价与应扣除项的差额计征土地增值税,税率按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采取超额累进税率计征。征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征税额—收入成交价—(成本价+土地收益金+个人收入维护与更新成本+综合税额)  
    2、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纳税对象的税种。由产权所有人交纳,房地产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地产代管人是纳税义务人。  
    3、契税。国家《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赠与或交换,均由承受人依法交纳契税。  
    4、手续费、交易管理费。当前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存在交易手续费,交易双方按套交纳。

  • 1、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解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不得再要求强制履行合同,但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比如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交付10万作为解约定金,如果购房者看上别的房子不想买这套了,这10万就作为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归开发商,但是开发商不能再要求购房者买自己的房子。

    2、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违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还是举例说明,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交付10万作为违约定金,如果开发商到期不卖房,不但要双倍赔偿购房者20万违约金,如果购房者要求履行合同,开发商还要卖房给购房者,还要承担给购房者造成的大于双倍赔偿的损失。

    总之,无论约定何种定金,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在适用定金罚则后,还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当事人需举证证明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并且这个损失是在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能预见到的,不能漫天要价。
  • 买二手房交定金要注意什么,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买二手房交定金要注意什么  
    1、要求出示委托协议  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2、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  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3、要求出具委托书  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4、要求出具定金收据  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二、二手房买方应注意什么  
    1、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两证”相关文件,没有两证的房屋,不得买卖。  
    2、要看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如为共有,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根据规定,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同意。  
    3、二手房交易前,买方应当查看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有没有国家和南昌市行政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查封。  
    4、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情况。若有抵押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  
    5、要看所购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因为按照房改的有关规定,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在购房后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之后,如果出售房屋,原产权单位也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购买的是这样的房屋,就有可能出现问题。  
    6、要看所购二手房的建筑面积是否准确无误,因为有时会出现所售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不符的现象,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产权证注明的为准。  
    7、应考察房屋的质量、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如果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便是无效的。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却进行预售,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您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定金。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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