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爸在2001年出轨,在04年回来,家里接受了他,然后在08年我母亲患了乳腺癌,同年在襄阳买了房子,写的夫妻两人名字,然后09年爸爸再次出轨另一个女人,至此一直没有管过家里,包括后期我妈的病情和我毕业后结婚生子的所有事情都没有管过,妈妈在09年再次工作身体没有调养好,致使今年查处患有肺癌,且右肋骨因工作辛苦断了两根自己都不知道,从爸爸离开之后,两人一直没有办理过离婚手续,现爸爸在外已经和别人结婚,且生有一子,我想咨询包括襄阳的房子和后期的赔偿问题,以及相应的法律制裁。

离婚
2019-08-06 09:22: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你好,如果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那么即使一方没有登记名字,该房子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如果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视为赠与,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结婚房子名字写谁建议双方可以协商好,如果担心日后纠纷,可以签订相关的财产协议。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或者自愿离婚。
    2、如果只有一方要求离婚,或者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未就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由于我国目前已经不再认可事实婚姻,因此同居的解除不需要双方通过协议后进行离婚登记或者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解除同居关系需要什么程序,因此只要双方当事人自己分开后,便可以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