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农村宅地基纠纷问题,家里有两个农村住房,爷爷家一个,由于爷爷是教师,多年前携带奶奶,舅舅,小姨,的户口迁出本地到城市居住,就爸爸妈妈在家,现在户主为我妈妈,村里宅地基档案为他所有。我们家一个,我们家房屋是由爷爷和爸爸妈妈共同出钱建造的,现在户主为我老婆,村里宅地基档案为我妈妈所有,现在国家要占地拆迁了,爷爷又回来索要宅地基,而且是两处宅地基一起要,说都是他的,还说我们的房是由他出钱盖的,要把我们赶出去,从小他就看不起我妈,现在他的目的是把我们赶出去把拆迁所得分给舅舅和小姨,我们现在该怎么做,有必要时需要您的帮助或者需要您帮我们打这场官司……

拆迁补偿
2019-08-06 09:45: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在房屋拆迁户主已去世情况下,房子是公房的话,动迁金额原则上平均分配,享受过动迁或者空挂户口的,原则上不能作为安置对象,但还是要以动迁组是否认定为安置对象为准。房子是产权房或者私房的话,以产权人或者土地证所有人的意见为准,家庭内部协商,协商不一致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相应的事故损害赔偿申请。受害人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但在城镇居住、工作的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应当同时提交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的证据,二者不能或缺。
  • 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主要有四个问题:第一,裁决;第二,诉讼;第三,复议;第四,执行。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是指征地拆迁主管行政机关和相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之间围绕拆迁的搬迁与补偿安置争议所作出的裁量和决定。
    从目前拆迁纠纷处理实践来看,使用的最多的机制是行政裁决,争议也最大。
  • 拆迁与户口是无关的,但是征收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与户口是有关的):
    1、在当事人是指拆、迁(房屋)补偿的前提下,当事人没有房产的,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
    2、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房屋拆、迁的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
    3、但是房产所在地的宅基地被征用时,当事人户口在当地的村(居)委会登记在册,并且属于农业户口的,是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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