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4年十一月份办了一张光大信用卡 额度一万五 连续还了五个月每月最低还款 之后出事就一直逾期到现在 刚才银行委托方给我打电话说现在必须一次性还清 全额不然就起诉 然后我就给银行客服打电话咨询了一下 客服人员说现在还11200剩下的钱可以分三期 我想问一下 可以再办一次分期吗 因为现在实在是太困难

2019-08-06 10:20: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欠款比较多,超过六个月之后,就会进行起诉。
     欠信用卡一直不还款,产生的法律后果主要有:
    1、会产生高额的逾期利息。
    2、会被银行向法院起诉,你将产生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经济损失。
    3、个人会有不良信用记录,对以后的办银行卡、贷款等都会产生影响。
    4、如果欠款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先想办法将欠款尽快还清。长时间逾期会影响个人信用,银行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如实反馈持卡人用卡情况。而且在这期间,银行会有专员通过短信、电话或者上门的方式催收,而且办卡时申请表上都会有相关的协议,如果严重逾期,银行会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索的权利,同时会有短信通知,所以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而且长时间逾期会影响信用卡正常使用,等欠款还完后,可以去网点查一下账务情况。
  • 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才构成信用卡诈骗,及时还款,争取宽大处理。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信用卡逾期超过3个月,银行就可能会起诉
    一、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称银行两次催收3月未还为恶意透支。
    1、 第一,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2、 第二,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
    3、 第三,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4、 第四,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