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与一个女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了7年,7年后才知道她一直在欺骗我,她一直隐瞒了她的真实婚姻其实她是一个有老公有夫之妇,在这7年中她一直公开以我老婆身份领取我所有的钱财,车辆全部上她户名,谋取我100万左右,最后她一分不给把我赶出來了。把我电话打入黑名單,我赚的钱都有签名,单据。所有钱都是通过公司第三者領取。请问律師現在我该怎么做

2019-08-06 14:3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未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的,可构成重婚罪。  
    2、未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短期同居、姘居的,不是重婚,不构成重婚罪。  
    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借婚姻骗取钱财,如果数额较大,则涉嫌诈骗犯罪,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你好!婚姻法相关规定: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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