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个事情,年前放假前一天,龙姐和我犯了一个低及错误,给某某付款时,多转了一个零,本来是付十万的,转了100万出去,还好我们及时追回100万回来了,还好有惊无险,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但这件事情不会就这么轻易过去的,李总肯定要拿我开刀,如果他要以这个理由开掉我,不给一分钱辞退补偿金,按劳动法有没有办法拿到辞退职工的相应补偿金,拿到我应有的补偿,拜托了~~我在公司任职五年了

2019-08-06 16:5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建议职工不要自己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要向单位提出自己不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这样职工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以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补缴其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和要求单位支付劳动关系解除的经济补偿金。

  • 1、被公司辞退拒绝赔偿需要准备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据,工资收入证据,仲裁申请书等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的。搜索
    2、《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职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因经济性裁员对职工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劳动部文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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