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在交往时,女方给予男方20多万,分手后,女方本金加利息要求偿还285000,男方在被迫情况下签署了一份借条金额285000,另外又签署了一张将无条件配合女方变卖男方奔驰车215000,作为抵偿,剩余欠款70000,日后每个月还1000。之后,女方把男方汽车改装件也拿走了,不肯归还男方。男方电话打给女方说如果改装件不归还就当抵剩下的7W,让她可以把借条都撕掉了,以后互相没有关系不要在联系了。女方当时同意了,结果2018年1月1号女方突然让法院发来一份民事借贷纠纷。女方发来的文件上面写着经多次催款不理所以上诉法院,但是男方表示这一年零四个月根本没接到任何女方电话,因为这事之前就已经说好结束了,不存在欠款不还这事。而且过了一年多了,女方手上故意保留借条,男方现在车也已经被女方卖了,配件也被女方姐姐拿走不归还了,这官司还能打赢吗?在线等,谢谢各位律师,麻烦看一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