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好!我是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的。咨询你下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 我姑姑骑电动车(鉴定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变道时,被后面的出租车撞飞抢救一个星期抢救无效死亡!出租车未年检且超速!交警认定出租车次责 我姑姑主责!是否正确???如果责任认定没毛病,关于赔偿方面要主张那些赔偿? 以前是农业户口, 13年移民搬迁到利川市自建房屋,在利川市上班。死者48岁没上过学,老公49岁一级残废生活不能自理,双方父母都健在,都75岁到80岁,两个女儿,一个刚18岁,一个才10岁!低保户!家里没有其它收入全靠我姑姑一个人维持! 希望你们帮忙计算下赔偿费多少! 有那些赔偿项目?我们应该做那些事情? 谢谢!

2019-08-07 09:07: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会影响车辆年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所需提交的单证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法律的规定是清楚的,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 发生超速产生的交通事故,应该承担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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