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友被人打伤,经村委调解对方不予配合。我友报警并作伤情鉴定。民警几次到打人者家里他老是躲藏。10天后对方才被传唤到所里,并慌称自己也有伤要作伤情鉴定。(打人者在这15天里一直干重体力活)请问打人者作伤情鉴定有效吗?他自己造伤咋办?(打人时无人证,过后才有人)

暴力伤害
2019-08-07 09:5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如何进行鉴定?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事故的等级具体为哪一个,需要依法进行伤情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
  • 侵权损害伤残鉴定的时效的计算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开始计算:
    如现在开始做伤残鉴定,之前并不知道人身损害造成伤残,则从伤残鉴定成立开始计算,时效为一年;
    伤做残鉴定没有时间期限,多年后都可以做,但是最好不要超过人身损害赔偿的1年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超过的诉讼时效,你就无法获得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