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家暴母亲及子女十几年之久 经常性 且人身攻击和语言攻击都存在 情节恶略 曾多次患病或受伤 女儿年满18 因家暴而患精神疾病 重度抑郁症 狂躁症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等长达8年 因病辍学在家 且父亲是国家公职人员 这样的情况如果女儿起诉父亲 法院会怎样判决?父亲违反了什么法律?受害人母亲 女儿 未成年儿子(两个子女的家庭)会得到什么赔偿?

国家赔偿
2019-08-07 11:13: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遭遇家庭暴力起诉一般一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不大,但暴力性质比较严重的,可以。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家庭暴力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节,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
    但是,实践当中,轻微的家庭暴力或偶发的,没有给身体造成严重伤害的,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不判决离婚。如有证据证明不判决离婚,家庭暴力将继续,身体将遭受严重伤害,则有很大可能判决离婚了。
  • 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赔偿。但是赔偿必须是与离婚同时起诉,也就是说赔偿以离婚为前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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