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借我的身份证办了一张农行银行卡,卡他拿去使用.请问我有什么责任或是什么问题?

2019-08-07 13:03: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银行卡涉及很多种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如果你想要办借记卡,那只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银行柜台办理。如果你需要办理信用卡,那么条件比较复杂,请看下面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个人,均可到本地工商银行申请办理牡丹卡。申请人可以为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亲属申办不超过两张的副卡。
      为使您的申请表尽快得到办理,请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必要件)。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护照之一。
      
    2.工作证明文件,如工作证复印件、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称复印件之一。
      
    3. 如果您提供了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面复印件、牡丹信用卡复印件,会加快您办卡进程。对在公司(企业)类单位工作的申请人,一般须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文件(自有房产证、公有住房租赁协议或公房购买协议,住房贷款合同等资料的复印件)。
      
    4. 为使您的申请能得到尽快办理并具有准确的信用额度,请提供以下财力证明文件,如银行代发工资记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所得税扣缴凭证、自有汽车行驶证、我行定期存单等资料的复印件。
  • 一方用身份证借的钱处理:及双方在离婚时,债务的归属确认问题。就这个问题,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 网络借贷存在缺陷,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容易泄露,造假。
      
    (1)网络借贷虽然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以及其他渠道对借款人基本信息进行调查,但这只是贷款的最基础部分,借款人的信用、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用途很难跟踪调查,这是最大的风险所在。
      
    (2)尽管网络借贷平台需要审核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但是这些身份证件存在造假的可能。
      
    (3)对于网络借贷中债权无法得到清偿的现实,网络借贷平台对此亦无能为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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