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人请担保人担保,担保人在不知贷款人贷多少款,还款期多长的情况下到银行签字,银行方面也未告知担保责任或其他权利义务的情况下担保人签了字,但到最后担保人被告知替三个人担了保,每人五万,快到期均未还款,且听说其中一个已被判刑,如到期后三人均未还款,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应负什么责任.

2019-08-07 15:01: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担保人有还款的责任吗?借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有还款的责任吗?《物权法》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担保人(保证人)是否要还款要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一般保证人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还款的责任。   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即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借款人还款。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在连带保证中,保证人就没有先诉抗辩权的权利了。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时效是会过期的。
    1、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时效为(被担保债务)到期后6个月。
    2、有约定保证期限的,从约定。

      
    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第25条规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26条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三、相关法律知识: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从我国担保法的内容看,债的担保应当说是指以当事人的一定财产为基础的,能够用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方法。担保法上的担保,又称债权担保、债的担保、债务担保等。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 第一,出借人可以要求债权人偿还借款,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第二,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出借人在还款期满后六个月内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1、当事人对于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范围内的保证责任。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之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履行承担保证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8条、19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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