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公司的一名员工,我的产假是到去年9月底休完了,然后从10.1日开始请假到2.24日上班,XX员工年假是从2.9日开始到2.24日上班,然后2月的工资只给我发6天,我觉得应该只扣9天的工资,请问有理由吗?

妇幼权益
2019-08-07 15:27: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个人税收筹划:因为月工资薪金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而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则类似于全额累进税率,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比较特殊,所以尽可能多安排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及尽可能少安排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筹划思路都是错的,我们对全年一次性奖金和月工资分配的基本思路是在假设去年总收入按月平均发放的基础上,将月工资适用的最高税率的部分依次转移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转移的限额为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低于或等于测算最低税负点。
  • 劳动者请假的,如果劳动者是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请假期间的工资;如果劳动者是请病假的,如果劳动者能提供医院的住院证明和诊断证明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劳动者病假期间工资的,劳动者不管请事假或者是病假期间,用人单位都是不能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休产假时公司里是没有工资的,社险办有补助,划到公司帐上,再由公司发给个人 用人单位按职工上年度缴费工资总额的
    0.7%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产假是3个月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按照职工本人生育时缴费工资基数由社保经办机构全额计发
  • 产假是女职工在怀孕待产或生产期间,停止工作,工资照发的一种带薪假。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产假不能少于90天”,只对女职工产假的期限作出了最低限制,但并没有上限的限制。
    实践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往往都会根据我国提倡晚婚晚育的计划生育政策,对符合政策的女职工给予奖励性的产假,女职工实际享有到的产假可能高于90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