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赌场借了一个人八千块钱,最后我有用钱找她拿钱,他让我欠了一个合同当时我也不知道什么合同就说是车的抵押合同,当时谈好的车在他哪里不能开,从车放在他哪里以后他就天天在开,现在他给我说当时我给他欠的是转让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9-08-07 16:53: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同的汽车抵押贷款机构,申请时所需要的条件也略有不同。综合来看的普遍条件是,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2、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4、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5、如若办理例一些无须押车的汽车抵押贷款,则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拥有稳定职业,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需要你出示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身份证(非本地户口客户提供有效期内暂住证货居住证)。
  • 抵押合同是民事合同,而抵押权民事权利,抵押合同的成立并不必然导致抵押权的产生,而抵押权无效也不会导致抵押合同的无效,抵押合同和抵押权之间有密切的联系,但不可以混为一谈。
      《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一百八十五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的范围。
  • 具体到《合同法》就是该法第229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买卖不破租赁的构成要件包括:
    (1)须有房屋租赁合同;
    (2)须房屋已交付承租人使用;
    (3)须房屋被买卖。
    它的效力是买受人所取得的对于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受到承租人对于该房用益权的抗辩,从而不能使租赁关系被破除而终止,该租赁关系仍然存在,承租人对于房屋的用益权不受买卖效力的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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