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以前购买的安置房,在办理房产证时可以更换购房协议里的买房人姓名吗?房产证上可以重新更换房主吗?

2019-08-07 21:35: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现行法院处理方式是认定买卖拆迁安置房的合同无效(除非在房主拿到房产证后签订的合同才会有效)。只要房主反悔,您没有办法要求履行过户手续。但您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损失,按照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的房屋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 签购房协议要注意什么事项?   在签协议前,应向开发商了解一些必要的信息,如:土地产权是划拨还是出让,这关系到日后商品房是否可以自主买卖;   该房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有无抵押;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对《购房协议》条款有异议的,要当场提出修改;   此外,要慎交定金。
    1、在交付定金前,要考虑自身的条件,如家庭成员是否同意购买此处房产;   
    2、近期内是否能筹集购房首付款;   
    3、如果选择贷款的,应先查询自己的信用情况,了解自己能获得多大的贷款额度,从而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付款方式;   
    4、商定违约责任,商定由于第三方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定金该如何处置等。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一、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二、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形分项计算损失数额。
  •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安置房可以购买吗,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安置房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