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在家私营企业里上班,签了3年合同,合同没到期但是现在想辞职,我的档案在公司里,公司找的人事代理管理档案,递交辞呈后,如果公司不配合我可以从代理那里拿走我的档案吗?再有如果公司宣告破产,是不是我的合同就会自然终止,我可以没有公司的允许从代理那里提走我的档案吗??要是不行,公司又不给怎么办啊?

2019-08-08 06:09: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未到期劳动者是能辞职的,劳动者辞职与合同有没有到期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 如果有劳动合同,提前30天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即可,不需要经理同意。如果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可以即时辞职,不用等30天。
    如果合同到期,你可以选择签订或者不续签,这是你的自由。
  • 解除和终止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
    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
    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 破产制度是指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以其全部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法律制度。破产法是关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对其宣告破产,并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其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分配或进行重整、和解等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的破产行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一方面,对那些已经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来说,不对其进行破产宣告,允许其继续借银行的钱用于各项支出,实际上就是容忍其继续浪费社会资源。
    另一方面,破产法的内容并不限于企业破产清算,相反,破产法中还有重整、和解等程序,通过这些程序可以使陷于经营困境的企业暂时免受债权人的追讨,获得复苏的机会,从而最终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
    所以,完善破产法对于整合社会资源,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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