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好,我想问一下,法律上是不是明文规定,便衣警察在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是不是可以进行追捕,围剿,在追捕的过程中,可疑人员与便衣民警发生争执,可疑人员逃跑了,便衣民警又叫3,4个人出来进行围剿,把可疑人员,围在了一条河上,可疑人员跳到河里面去,过三天之后发现惨死在河中,尸体高度腐烂,身上到处都是於青,死者为人老实,并无犯罪,就这样惨死在民警身上,他们是不是可以不用负责任

刑事辩护
2019-08-08 09:15: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畏罪逃跑三年才抓捕归案,应该不会批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因与刑事犯罪所引起的赔偿一般提起民事诉讼,由刑事案件的审判庭解决,因此法律称之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诉讼属于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所以说,附带民事诉讼属于刑事案件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不需要分开写,是由刑事法庭一并审理的,既对被告人是否有罪,有罪又应处何种刑罚作出判决,又对民事诉讼作出处理(判决或调解或裁定驳回诉请等)
    附带民事诉讼是刑事案件立案后提出的,可见附带民诉是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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