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天前我有一只刚满月的狗,怕养不活,去宠物店换了一只便宜的2个月狗狗,回家后就生病,至今2天花了500医疗费用,问了好多兽医都说是我换了只病狗,我想得到一些赔偿,不知是否可以,人家死活不承认那是病狗,说是我没喂好,可是短短一天就是中后期的病。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8-08 12:1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 医疗费用,赔偿医保不承担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并且已经得到赔偿,也不能再次得到双份报销待遇。
      根据规定,下列情况,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殴;
      
    5、酗酒致伤;
  •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有两种:
      一种是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但此规定只适用于构成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
      另外一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赔偿标准,适用于医疗事故等特殊案件外的所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具体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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