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组村民,在四组承包5O亩地在20l2年与村组司法达成协议内容是我享有该组村民同等承包权力和转包权,今年因土地确权以小但为单位,该组村民要强行收回并将XX全部毁灭,问协议有效吗?XX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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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根据我国《
物权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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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案由的规定,有关土地承包的纠纷包括 :
(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
(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3)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4)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
(5)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
(6)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
(7)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
(8)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纠纷;
(9)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合同纠纷;
(10)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
以上纠纷都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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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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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造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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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