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大四在校生,我想问一下的是我签的就业协议书本人签名下面2011年写成2012年,已经过三方确认并盖章,请问还有效吗?我签的是事业单位教育部门的现在学校说关系不大,但是用人单位呢?

2019-08-08 12:22: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另外还有公积金 。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有区别的。  
    1、劳动合同是劳动权利义务的协议书,是劳动关系建立的法律形式之一;而一般就业协议是暂不具备就业条件的人员与暂不能正式录用该人员的单位之间订立的拟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协议,比如在校学生与将来可能就业的单位之间订立的协议。
      
    2、劳动合同受具体法律(劳动合同法)规范和调整,有比较严格的形式要求,而就业协议则属于一般民事协议,形式和内容法律没有特殊要求。
      
    3、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和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监督检查;而就业协议则没有以上限制,发生纠纷属于民事案件。
  • 关于协议,一般来说是以签字为准,但如果当事人确实不会签字,按手印也有法律效力,如果按手印者抵赖,可以申请鉴定手印真实性;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情况下签定的协议,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双方签的协议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属于一般民事合同,受《合同法》的规制。即协议当事人可以约定协议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的条件和期限,可以约定违约金(所以实践中有很多企业要求毕业生支付违约金的事例)。
    但是劳动合同属于特殊民事关系,受《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劳动法律规制。权利义务主要涉及工作场所,工作内容,工资,休假,社保等内容。且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法定的,当事人之间不能约定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解除的时候,多数情况企业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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