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人欠我钱,不但不还我还讹诈我,派出所处理不完善,有意偏袒他拘留我七天。,让我赔付他一万多块钱,私自受贿,借钱当时有证人,去他家要账包过随后发生的一切,都有目击证人,检察院都不批捕,派出所硬让我出钱给他。我心里好窝气!此事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8-08 13:00: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这是民事纠纷,不能告诈骗, 如果基层法院执行不作为,建议申请提级执行;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  没有订立欠条,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如果是私下借钱,不能提供证明借钱事实的证据,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