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欠我钱,不但不还我还讹诈我,派出所处理不完善,有意偏袒他拘留我七天。,让我赔付他一万多块钱,私自受贿,借钱当时有证人,去他家要账包过随后发生的一切,都有目击证人,检察院都不批捕,派出所硬让我出钱给他。我心里好窝气!此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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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是民事纠纷,不能告诈骗, 如果基层
法院执行不作为,建议申请提级执行;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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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 没有订立欠条,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如果是私下借钱,不能提供证明借钱事实的
证据,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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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