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01年8月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开发商没有给我办理房产证。开发商于2002年用我的房产在银行办理了贷款业务,现在开发商因其他商业活动被判刑,银行的贷款至今未还,无法解押我的房产证还是办不了,请问,我该如何办理?

2019-08-08 16:42: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银行贷款结清后就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抵押登记了,银行手续办完后会给客户一套东西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
    2.他项权利证;
    3.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其内容为:客户XXX在银行的贷款已结清,现委托ls______前去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注意第3的空格处填委托人的名字,委托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第三者;
    带着以上东西和一张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房地产管理中心抵押窗口,把所有材料交上,他会给一张回执单,两个工作日后委托人带回执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产权证,这个时候产权证已经注销抵押了,就可以交易或办理其他事项了,房子也真正属于自己的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解押,是指通过偿还贷款等形式,对抵押物品解除抵押的行为。
    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商业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
    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其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其中,抵押物是指已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买卖中,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2、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3、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 抵押是银行为了降低风险,抵押额足值的话,银行经营可以实现零风险。
    贷款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凭借信誉就可以贷款,现在银行非常慎重,其中小额农贷(通常金额只有几千元)是开展数量比较多的信用贷款。
    而担保贷款分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如果个人贷款没有合适的抵押物(房产等)的话,可以考虑存单等的质押,或者找保证担保人为你提供保证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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