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个公司上班做行政,公司要求招人没有招满就扣除我工资合理吗?我签合同的时候还扣了我社保押金,说是去公证处需要,合同里面有一条是如果我提出离职,要给公司赔偿8千的损失费?目前处于想辞职状态

公证
2019-08-09 07:00: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 一、依据我国劳动法,及其劳动部规章,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职工抵押金,担保金、保证金,故上海公司将你第一个月工资作为押金的形式,到劳动合同结束是没有损坏公司利益等情况下发放的行为实质违反了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该条款是无效的,但不影响整个合同效力
    二、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如上海公司以不合理的理由随意克扣你的工资,你可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支付补偿金。
    三、合同规定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公司损失并不违法,对劳动者有法律约束力,但你的离职(将要)是公司违法在先。
    四、你提的三金,部分应由职工自己交纳,大部分应由公司依照规定交纳,属职工交纳的部分一般由公司在发放工资时代扣。 如你认为公司损害了你的利益,你可和公司协商,不成你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或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劳动者已经同意调岗降薪的,再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