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2000年就病逝了,我妈妈和妹妹2008年同一天被他杀,我妈妈死在我妹妹前面,我妹妹未婚生了一女儿,我家里没有其他人,外公外婆以前就病逝了。我有张没有密码我妈妈的存折,公证处说我妹妹的女儿也有继承权,说是代位继承,需要我和我妹妹的女儿的监护人到场公正遗产,我和我妹妹女儿的监护人联系过,他意思不出面公正遗产,公证处说只有到法院起诉,我没有我妹妹女儿的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如果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2019-08-09 07:5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夫妻一方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则离婚时应依法分割;如果遗嘱中明确说明房屋指定给夫妻某一方所有,则被继承的房屋归指定的一方所有,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 公证处是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 遗产继承起诉的当事人的确定: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为原告。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做为被追加的原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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