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母子2015年底因为建房向我借钱并承诺一个月归还。借条上母子两人都有签字,借款打入儿子的银行账户。一月之后朋友母子不能按约定偿还我的借款。几个月后考虑到短期内朋友无法归还我的借款,就让朋友重新写了借条,对还款期限未作约定。重新写借条时我要求朋友母子一起签名,但朋友儿子由于外出打工一直未签。现朋友儿子拒绝在重新写的借条上签名,原来的借条我拍了一张照留存后就交还给朋友撕掉了。借我的钱修的房子却成为儿子个人的财产,母亲名下却没有财产。现我想起诉要回自己的借款,法律上承认儿子是共同的债务人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