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今天遇到有关开网店加盟的问题,需要交加盟费,结果我在网上查到许多关于他们公司的负面新闻,就不想弄了,那会由于我把身份证号之类的告诉对方了,电子版合同已经被对方拟定好了,合同中提出我同意代签以后才有有效,纸质的合同之后才能寄给我,然后我反悔了,加盟费也没交,对方说要告我,电子版合同已经生效了,由于我当时选了他们的套餐,他们说我同意他们代签了,这份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谢谢律师!还有我改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19-08-09 13:57: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谓的加盟费,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
    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
  • 当加盟合同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
    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
    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 首先,没签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与房东协商退回押金。
    其次,双方没有进行协商或是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在约定时间内退租时,房东应该退还押金。
    最后,没签租赁合同,房东又不肯退回押金的,必要时承租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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