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孩子的户口和他爸爸落在一起,我的户口结婚的时候没有转到他爸这边,孩子以后可以在我的户籍所在地上学以后可以在我的户籍所在地上学?我孩子的户口和他爸爸落在一起,我的户口结婚的时候没有转到他爸这边,孩子以后可以在我的户籍所在地上学?

2019-08-09 15:55: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
    1.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因此,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有结婚证说明是有身份证的,因为没有身份证是办不了结婚证的,办了结婚证生了孩子后没有身份证,说明身份证是丢了,可以先补办身份证,再给孩子上户口。如一直没有身份证,说明结婚是假的,准生证也肯定没有,因为没有身份证办不了结婚证和准生证。
    如果只有一个假结婚证,没有准生证,没什么身份证,户口是肯定上不了的。请先补办身份证,再补办结婚证,准生证是不可以补办的,只有交清罚款用罚款单代替准生证。上户口还需要出生证户口本,证件齐全了,上户口是很简单的事。
  • 没有户口需要去半流户口,一般来说,户口办理、新建,迁移流程为:
    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新生婴儿随父落户 必须提供:
    ⑴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⑵出生医生证明。
    ⑶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⑷结婚证明。 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2、未成年人随父落户 必须提供:
    ⑴出生医学证明。
    ⑵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⑶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⑷结婚证。
    ⑸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亲 必须提供:
    ⑴本人的户籍证明。
    ⑵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
    ⑶父母亲的结婚证。
    4、夫妻投靠 必须提供:
    ⑴结婚证。
    ⑵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
    ⑶投靠人的户籍证明。
    ⑷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注:结婚满5周年,有固定住处达3年。
    5、老人投靠子女 必须提供:
    ⑴老人的户籍证明。
    ⑵老人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 孩子抚养权
    1、根据《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户口问题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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