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夫妻准备离婚,现在我们外债都是我的亲戚那里借的,没有打借条,还有银行贷款也是我的名字,这个会不会判为我的个人债务

离婚
2019-08-09 16:13: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没有借条等书面证据需要提供其他证据加以佐证,来证明借贷事实。
    2、不必等到离婚再起诉,那时候涉及离婚的财产分割会比较繁琐,可以现在起诉离婚。
    3、伪造委托书与支付债务没有关联性,即与本案没有关联性。
    4、转让协议是有效的,原因是基于夫妻关系,对外具有代表效力。如
  • 夫妻离婚贷款债务中夫妻个人债务的类型如下: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贷款债务;

      
    (二)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贷款债务;

      
    (三)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贷款债务;

      
    (四)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贷款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五)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贷款债务;

      
    (六)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贷款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贷款债务;

      
    (七)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在离婚债务中属于个人贷款债务。
  •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 银行贷款故意不还属于骗贷行为,无法偿还解决方法和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