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一间商铺做生意,转让费19万,房东知道这事,现在造地铁要拆迁,可是新装修才7个月,当时装修花了5万多,这些费用该怎么赔偿

2019-08-10 05:30: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装修好的房子也是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拆迁公司应当与房东及你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照拆迁条列,拆迁租赁房屋,房东与你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房东对你进行安置的,拆迁公司对房东给予补偿。如果房东与你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公司应当对房东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即你承租,房东应当与你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拆迁公司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房东或者你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公司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商铺拆迁补偿款:如果承租人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和办理了营业执照,而且该门面的手续齐全正规合法,承租人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的。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调换。
  •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因为你在承租时,意向是租三年,在合同中也表述了是否继续承租,由你决定(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因此,双方在租期上的意思表示并不一至,属于对合同有重大误解.可以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被撤销的,至始无效.因此,双方应返还各自取得的财产.你所能要求的是返还你装修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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