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就是我今年2月8号的在某借贷公司借了15000元钱,本来只想借10000但是他们销售跟我推荐了个贷款方案,贷15000先给他们5000他们帮还5000进去,我当时就从贷到的钱里面拿了5000现金给那销售。过了没多久那销售给我电话说他们经理说要3个月以后才可以还那5000进去然后我3个月或是3个月以后提前还款在联系他们。可是现在我要提前还款却联系不到他们公司的那个销售了。我是否可以要求只还10000的利息。

2019-08-10 06:4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借贷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驴打滚”,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借款双方协商的利率不但要合理更要合法,所以利息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呢,上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已经给了明确的回答: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以偿还部分双方协商各自承担比例。如果一方在借贷时明确为个人债务的,离婚时由借款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所借贷债务的利息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4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认定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相关规定:
    (1)《婚姻法解释二》关于债务分担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利息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提前还款是指借款方在还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偿还贷款的行为。提前还款在某些情况下对借款人有利而对贷款人不利,所以是否允许提前还款以及提前还款的条件应予明确规定。  提前还款是在债务到期前,提前还清所有或部分抵押的债务。
    它是指借款方重新优化了贷款计划,或者是采取了实质性的行为偿还本金。实质性的行为是指在12个月内,提前还款金额超过了原始本金的20%。  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是指借贷款双方在合同中共同认可的条款,一旦借款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或大部分本金,借款人将支付一笔违约金。
    违约金一般是按照提前还款时的未结余额的百分比计算(一般是2%到5%);或规定若干个月份的利息。但最高违约金应该受到合同或法律的约束。  违约金的有效期通常不会超过3年或5年。
    有效期过后,违约金的比率会取消或逐渐减少。每年只要部分提前还款不超过贷款的20%,就不用缴纳违约金。  不是所有的贷款都必须缴纳违约金,一般固定利率的贷款有违约金,可调节利率的贷款没有违约金,有些特殊种类的贷款没有违约金,美国有些州从法律上就禁止支付贷款违约金。
    所以在签订贷款合同前,借款人需要知道贷款是否有违约金、是多少、是在什么期限内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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