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个我朋友16000元钱,已经一年多啦 就有一张借款合同没有欠据。年前我到法院起诉他,他没去为什么法院判我输呢?麻烦各位律师帮帮忙

2019-08-10 07:5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确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发生,借款到期也不按期归还借款,债权人就可以凭相关证据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假若只是签定了借款合同,而实际并没有发生借款的事实,比如没有银行转账回单、没有在场见证人、没有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凭据等,这样说不能直接认为借款行为已经交易完毕。
    债权人需要收集完整的其他证据补充印证。
  • 如果借款合同存在欺诈或重大误解,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借款合同。另外,如果借款行为不是真实的,从民事的角度需要信用社提供发放贷款给你母亲的具体放款证据等。
    信用社如果“骗”你母亲去签借款合同,那么其必然有一定的原因,因此从刑事的角度看,该信用社有关人员是否存在合同诈骗等其他可能涉嫌犯罪的行为则可以在了解整个案件原由的基础上再做进一步的判断。
  • 书面诉状写好以后,应当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同时按被告人数提交相应的起诉状副本,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所提供证据的原件或复印件。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以便被告应诉和答辩。
    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如果原告本人没有文化不会书写诉状,又请不到代写诉状的人,或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代书的人),可以以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允许,将当事人口述记录在案,并且应当按诉状内容要求进行提示,以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然后将口述内容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但该条规定未明示递交的具体方式,存在漏洞,应予修改完善,该条规定中“递交”是否能以邮寄方式等方式立案未明确,实践中法院是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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