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男友因性格不和分手?之后找了现在这个?感情挺好的,但是之前那个听说我有新男友以后就开始跟我现在这个男友联系?各种抹黑我的形象?还跟我身边的朋友到处讲我的坏话?不停的打电话发短信骚扰我现在的男友?说的全是侮辱性词汇来针对我?其中还提及到床上的事?然后还到处跟别人说要来我单位和家里堵我?跟我“谈点事儿”,我真的觉得身心疲惫了,我朋友跟我说这种情况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真的可以么?那要怎么办,直接打110还是去派出所。因为我跟我现任男友是异地恋,所以他发给我男友的那些污秽不堪的关于我的短信我都没有办法出示证明?这样也可以告他么??我真的很苦恼,不想失去现在这个男友,请大家帮帮我!!

2019-08-10 10:4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因此,使用手机电话、短信骚扰他人生活,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5项的规定,涉嫌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你报案后公安机关就应该给予行为人治安行政处罚。
  • 遭遇他人骚扰是一件极其厌烦的事情,因为你不知道对方何时何地进行骚扰,给被骚扰者带来的困扰是不可以估量的,轻则影响生活工作,严重还可能导致被骚扰精神压力增大,带来不可想象的严重后果。被骚扰者遭遇严重侵权的话是可以请求赔偿的。
    被人骚扰,作为被骚扰者可以要求对方停止骚扰,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至于说能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根据情况而定:
    首先了解一下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
    由此,如果说他人公开你的个人隐私达到引起你注意的目的,从而不断骚扰你,此种情况是可以依据法律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索赔涉及多方面的问题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打骚扰电话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行为人应承担法律后果。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治安行政责任;也可在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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