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由于刚来深圳住在朋友家不方便,我就随便找了份足浴收银的工作,这里的主管要求交五百的押金,当时身上没那么多钱,主管就说那交三百其余在工资中扣除,我同意了,做了半个月,发现不适应,刚好老家那边有个比较适合的工作,就提出辞职,当时主管问为什么要辞职,我说有更好的发展平台,主管说没你公司还不能运转了是吧,当时我以为主管同意了,因为之前说是做满半年才能退押金的,所以我也没想要押金,毕竟也照顾了我那么久,就想着拿一个月工资回去算了,可如今一说,主管说谁答应你提前半个月辞职就可以了,要做满半年后才能说提前半个月辞职,可当时主管并没说明这个,另外一个部长就说以前的收银员遇到这种问题都是20号拿工资走了,我是6.7号来的,做到7.7号就是一个月,公司20号发工资,等于我从7号开始就白给他们工作还不能拿回押金,还要失去老家那份工作。所以,请问一下有什么途径可以维护我的权益么,我当时没签劳动合同,可是我有押金的单据还有上班的考勤记录。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10 18:10: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合法辞职有以下三种方式: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5]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你是可以不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公司无权扣你的工资的。
    2、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你双倍工资的。
    3、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应当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之外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否则公司如果因此收到了损失可以要求你支付赔偿,但是无权扣你的工资
    4、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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