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在中学被中学同学无缘无故打伤眼部,住院出来了,孩子不敢上学了,对方家长和学校都在拖着不解决,我该怎么办?麻烦律师帮助我一下!

2019-08-10 19:18: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 首先,成年人无论打谁都是违法的行为。
    其次,如果对方是轻微伤以下,可能只是治安处罚,拘留几天,赔偿对方的医药费等,如果对方的伤势达到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触犯了刑法,这种情况要尽快和对方达成和解,因为一旦警察介入,即使你们私下和解也要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最后,如果你涉嫌故意伤害罪,只要积极赔偿对方医药费,认罪态度好,得到了被害人的原谅,是初犯,一般会判缓刑的可能性大。如果对方伤势达到重伤,则要看具体的伤残鉴定了,判罚尺度不好说,三到十年。
    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触犯刑法将由其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只要他满了16周岁,触犯刑法就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