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然后一直拖着不还,怎么办,我不知道他的家庭住址,没有借条,我知道他电话号码,银行卡账号,有短信可以证明他借我5000块钱,他说每月还500,但是我急着用,不可能等他10个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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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订立欠条,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借钱事实的有力
证据,如果是私下借钱,不能提供证明借钱事实的证据,如果起诉的话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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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途径:通过法院起诉他,100%胜算。
条件是:借条真实有效,并且有还款期,但是法院不支持超出银行同期利率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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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在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的时候,借条只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之一,只是因为其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力较强而已。
因此,是否有借条,并不是认定借贷关系存在的唯一证据。
如果只有借条,没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便很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就题主的问题,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建议你准备以下证据:
转账凭证
支付利息的凭证
对方承认借款的电话录音或者交谈录音
证明借款事实真实存在的证人
最后提醒题主一句,不要碍于面子以为是好朋友就不写借条,这样只会害了自己,毕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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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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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